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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2 17:12:5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报考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三条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国际标准舞方向培养,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时的舞种方向为国际标准舞。

第四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省(区、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七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区、市),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录取专业成绩分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不能跨类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