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一)普通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第三十三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语种,但只开设英语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