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7 11:36: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1.确定拟录取结果

复试各阶段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拟录取数据,并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计划和成绩排序,顺序确定考生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各单位向考生公布。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为无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公布。

递补考生为复试成绩合格但因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所限,不能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递补顺序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最终成绩依次明确标出。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才有机会依次转为拟录取。

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建议尽快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继续等待原单位原专业拟录取资格存在一定风险。选择调剂或者继续等待拟录取由考生自主决定,相应结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担。

部分单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为多个专业共用计划的,由各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普通生源招生规模等情况,综合确定拟录取结果。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职、定向非在职)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5月5日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少数民族骨干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协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单独考试考生及其他在职考生选择定向方式,与我校、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0日12点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招生单位。

4.体检

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公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正式确定为我校录取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调档

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不需要转移档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新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