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
以会计与审计学院为例:
广西财经学院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细则: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389628&typeid=yjsc0002&typeid0=yjsc00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或其他方式及时公示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等)。
三、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则拟录取名单排序以各二级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三)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报名。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各学科/专业可设定若干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六)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全日制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属于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定向就业生须于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完成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财经学院,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非全日制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考生须回签订协议的少数民族地区或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七)各二级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专项计划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