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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3-17 11:05: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计算办法一:复试总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0.05+业务(专业)课测试成绩×0.8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1。以下专业研究方向采用计算办法一:音乐专业各研究方向(录音艺术研究方向除外)、舞蹈专业各研究方向。其中:

(1)民歌演唱与传承、作曲、合唱指挥、声乐表演艺术以及乐器演奏各研究方向的业务(专业)课测试成绩=专业主科成绩×0.8+专业非主科成绩×0.2。

(2)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业务(专业)课测试成绩=视唱练耳科目成绩×0.6+钢琴演奏科目成绩×0.4。

2.计算办法二:复试总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0.05+业务(专业)课测试成绩×0.6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采用计算办法一之外的其余专业研究方向采用计算办法二。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拟录取时,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再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三)录取办法

1.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和复试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后,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研究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复试前无需填报导师,入学后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4.若一志愿考生放弃或取消拟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研究方向剩余一志愿合格生源中顺延录取。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应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和户籍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应为原单位。

6.原则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就业”。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有缺考科目或环节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4)折算后的业务(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6)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8.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本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信息内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9.已录取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本人在报到注册前一周(以正式公布的报到注册时间为准)申请并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返校。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10.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1.已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开学时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12.考生如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接收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