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构成及说明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原则上外语成绩比重为20%,专业知识成绩比重80%,部分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百分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成绩不合格。
(二)综合成绩
(1)初试满分500分: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300分: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2.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复试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复试成绩若相同,复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学校依名次进行拟录取。
3.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分数低于60);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
(6)复试考试违纪舞弊者。
4.录取公示。拟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2025年4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PDF文件以学院+准考证后三位数字+姓名命名,纸质体检结果邮寄至各学院联系人。入学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入学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三)其他说明
1.拟录取考生档案调取工作另行安排
2.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见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3.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后我校再组织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的发放,具体内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