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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4-1 15:09: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分数构成及使用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及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四)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同意后,原则上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再入学学习。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届时请被录取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