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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5-3-27 15:17: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总成绩<60分或复试单项成绩未达到该项成绩60%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单科目成绩<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不合格考生均需由复试组提供充分理由,并集体签字。

(二)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心理测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排名使用

按总成绩在所报考学院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中排名确定拟录取资格,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初试总成绩-外国语-政治-业务科目1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确定排名。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总成绩排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检

学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确定参加复试前,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学校,体检结果经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考生取得体检报告时间与参加复试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2个月。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存在故意隐瞒现病史或既往史者,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有需要招生学院可以再次组织体检。

(六)信息公示

公示7个工作日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其他

1.学校及各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各学院官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即: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政治-业务科目1,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在被录取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业手续办理,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不能调档影响被录取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8.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新生报到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复查内容发现有隐瞒或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