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 60% + 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 40%,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 × 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20%。(设计硕士、音乐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 3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50%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20%。
设计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命题设计)成绩 × 3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50%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20%。
音乐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 × 60%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2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20%。
二、录取
1.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缺额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 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录取。
4. 拟录取考生凭研究生处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寄达学院。
5.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6. 拟录取名单预计于4月28日之前在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7.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