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7:15:2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按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对文化课、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者,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受投档或优先录取。

3.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4.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学校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