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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33: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艺考规则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的录取规则执行;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的进档考生,按照学校录取规则执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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