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院校代码:5365
校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层次)。
官方网址:https://www.ynctv.edu.cn/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工作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院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委委员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三、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350元/年/生。
四、招生程序及录取
(一)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考生在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量化成绩、数学量化成绩、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量化成绩之和、外语量化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符合云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审核、公示后,可享受相应加分。春季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
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考生在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不含照顾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奖优助困措施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奖、助、勤、贷、补、免”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后方具备高职春季招生和中职职教高考录取资格。
(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七、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八、纪律要求
(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考院对本次春季高考和中职职教高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本次春季高考、中职职教高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正。
(三)本次春季高考、中职职教高考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
九、其他事项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和中职职教高考,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2.邮编:650221
3.联系电话:0871-65187890、65187502、65126270、0871—65187607(传真)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87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