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山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除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外,各专业体检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心理学、学前教育、化学、材料化学、能源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园艺、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上述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地理科学。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上述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财务管理、应急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第九条 公费师范生录取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十条 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报考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录取按照定向县(区)生源优先原则,先录取定向县(区)生源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报考考生;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十一条 非公费师范生、非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其中音乐学分行当录取,舞蹈学分男女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 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在同一专业组中调剂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