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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太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6 15:02:4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太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太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 我校承认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办公布为准,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山西省编制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时,对考生性别、乐器种类等有具体要求,详见填报志愿指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规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公费师范生计划的考生须具有我省相应地市户籍,录取时分生源地市录取,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录取时按照定向县(区)生源优先原则,先录取定向县(区)生源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报考考生。录取时生源所在地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录取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