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邮电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庆邮电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采取全英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
第十条 学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所包含的情况,我校均不予录取。此外,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照“专业(类)+院校”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所投专业。
(二)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或非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四)重庆邮电大学远东联邦大学联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该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含其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