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重庆大学

2025重庆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10 15:09:2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重庆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庆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在调档和专业安排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取整数部分,即不含各省份排序性质的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强基计划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一)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和安排专业(类/试验班)。对于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体检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均予录取并安排专业(类/试验班);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投档模式为院校专业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所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和安排专业(类/试验班),直至录满计划。

(二)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也相同者,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商请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调整专业(类/试验班)计划录取。

(三)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专业(类/试验班)选科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化学、生物科学、冶金工程、设计学类、绘画。

第十八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使用英文教材并由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九条 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类/试验班)。数学与应用数学(强基计划)、物理学(强基计划)、储能科学与工程(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强基计划专业(类/试验班)。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类/试验班)。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类/试验班)。

标签:重庆大学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