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投档,对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批次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并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调剂专业依据该专业组考生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会计学(ACCA)、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部分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低于1.60米,慎重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
我校录取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
第二十四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需要特别指出:
1.对于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建筑学、城乡规划、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建筑学、城乡规划、数字媒体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
4.患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音乐表演专业,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