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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6 17:51:4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需要指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美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美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