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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1:05: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史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高职(专科)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男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达的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