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区、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十四条 照顾政策: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区、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分数优先 ”、“级差为零 ”执行。
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