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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榆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6-10 10:02: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榆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榆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招色盲。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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