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意见,并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执行,我校以下专业录取对身体疾病情况有要求,身体疾病情况以高考体格检查表为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一)色弱者不予录取的专业或包含该专业的大类:化学类、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中国画;
(二)色盲、单色不能识别者不予录取的专业或包含该专业的大类:化学类、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中国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第十四条 我校以下专业录取有身高要求,身高以考生高考体格检查表为准,未达到身高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一)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本科控制线。
(二)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以专业成绩投档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若省份有其他规定,则按照该省的其他规定执行。
(三)对于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全部承认该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四)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包含录取资格、本人及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对四川省优师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还需进行审核面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学生还需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