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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42:3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民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民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向四川省、山东省、甘肃省、云南省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四川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