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3)×40%
2.其他学科专业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40%
二、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提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入学考试总成绩汇总表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报研究生处。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名单中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候补拟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