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莆田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莆田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上报)。
二、录取原则
复试结束后,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4个小时内登录研招网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参加复试后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较充足,在按差额比例复试后,复试结果确认拟录取人数尚不足以完成该招生计划人数,则在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情况下,继续从剩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按差额复试比例组织下一轮第一志愿复试。
3.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入学前转调入我校。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等诸如此类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责任由考生自负),无论最终复试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8.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