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3 11:37:1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长江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表演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以下专业志愿的考生: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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