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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绵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7 14:37:0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绵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绵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师范类相关专业。报考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与志愿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其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将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位顺序进行录取。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则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则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1+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类则按照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的顺序,物理类则按照数学、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3”选考科目省份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与专业成绩: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依据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原则进档到我校的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录取。

3.我校音乐学与舞蹈表演专业对专业成绩认定以及唱法、乐器种类、舞种的要求说明:

(1)音乐学(师范),认定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器乐主项不限器乐种类。

(2)音乐学(非师范),认定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声乐主项不限唱法,器乐主项不限器乐种类。

(3)舞蹈学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中国舞。

第二十条  对口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