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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绵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7 14:37: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绵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绵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师范类相关专业。报考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与专业成绩: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依据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原则进档到我校的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录取。

3.我校音乐学与舞蹈表演专业对专业成绩认定以及唱法、乐器种类、舞种的要求说明:

(1)音乐学(师范),认定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器乐主项不限器乐种类。

(2)音乐学(非师范),认定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声乐主项不限唱法,器乐主项不限器乐种类。

(3)舞蹈学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中国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