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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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一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高考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高考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六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采用“分数优先”的调配原则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考生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