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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6:06:2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闽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闽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学校2023年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