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康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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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学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专业调剂:对进档但是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即按照进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位次) 结合体检结论调剂到该省份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校不做额外限制,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学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安排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则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