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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7:15: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请谨慎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升学和就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